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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代理

01.雇主责任险

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保障范围 :

对于工作相关原因引起的意外事故以及职业性疾病,有针对性的承保工伤保险条例中列明的工伤保险基金和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项目: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死亡、伤残赔偿金

丧葬补助金 (扩展承保由于非工作相关原因意外事故所致的的死亡、伤残赔偿责任)

医疗费用 (赔偿必要的、合理的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法律诉讼费用(承保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雇主法律责任(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因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业务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而致身体伤害(包括因此引起的死亡),经仲裁或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超过主险部分的经济赔偿责任)

产品优势:

因为企业缴纳了社会保险但员工发生工伤或意外时,仍需支付大笔的费用,如:工伤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级工伤、伤残津贴、社保费、其他间接的个人承担费用,购买雇主责任险可以有效的降低这些费用。

02. 团体意外险

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保障范围:

1、死亡、伤残赔偿金

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受伤、死亡。

2、医疗费用

赔偿因意外事故导致必要的、合理的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3、交通意外事故

增加赔偿包括飞机、火车、轮船、汽车(含客运、单位公务、商务用车和私家车)所受交通意外事故的伤残或死亡。

4、住院津贴

提供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需要住院治疗的津贴。

产品优势: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同个人意外险相比,团体意外险更适合作为单位的福利计划。同工伤保险相比,意外险不仅保障工作中的意外伤害,还对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伤害进行保障,对员工的保障更加周全。

首先,个人保险需要针对每个被保险人分别进行投保到支付的流程,保单也是每个被保险人一份。而团体保险可以一次性针对所有符合投保条件的员工投保,所有被保险人共享一份总保单。团体保险便于单位投保及管理保单。

其次,投保人可为投保单位,而不像个人保险,投保人只能是自然人。更加直接展示公司福利。

第三,团体险有中途替换被保险人的功能,对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单位来说尤其实用。个人保险通常是明确一个被保险人一年期的保障,若该被保险人离职了,该保单也只能做退保,或不处理。再另外为新员工投保一年期的保险。这样容易造成人力成本和资金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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